中国跳绳段位制晋段官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中国跳绳 | 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 | 发布时间: 333天前 | 12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规范跳绳项目标准化建设,加强跳绳晋段官队伍管理,根据《中国跳绳段位制(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跳绳段位制晋段官是评定跳绳段位制等级的考官,所有跳绳段位制考评活动均须配备相应等级的晋段官。

第二条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委托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负责晋段官的资格注册、培训考核、认证年审、处罚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晋段官资格培训由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及其委托授权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晋段官资格证书由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批准授予。


第二章  晋段官等级及考评考生段位等级

第五条 晋段官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第六条 各级晋段官可认证考生段位等级如下:

初级晋段官:可考评段前级和一到三段;

中级晋段官:可考评段前级和一到六段;

高级晋段官:可考评段前级和一到九段。

 

第三章  晋段官申报条件及流程

第七条 申报晋段官等级称号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逐级申报,参加相应等级的晋段官培训,并考核通过;

(三)认同并接受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的管理制度,遵守相关制度与义务。

(四)申报初级晋段官等级称号应满足下列条件:

1.掌握段前级及1-3段评分办法;

2.参加跳绳段位制初级晋段官培训考核,并考核通过。

(五)申报中级晋段官等级称号应满足下列条件:

1.获得初级晋段官等级称号3个月及以上;

2.掌握段前级及1-6段评分办法;

3.参加跳绳段位制中级晋段官培训考核,并考核通过。

(六)申报高级晋段官等级称号应满足下列条件:

1.获得中级晋段官等级称号6个月及以上;

2.掌握段前级及1-9段评分办法;

3.参加跳绳段位制高级晋段官培训考核,并考核通过。

第九条 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晋段官培训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参加由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晋段官培训班,学习跳绳段位制考评标准、考评流程等相关培训内容。

(三)参加晋段官等级考核且成绩合格者,经审核授予相应等级的晋段官证书。

第十条 晋段官需按《中国跳绳段位制(试行)》要求,参与各级考评中心的相应工作。


第四章 晋段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晋段官工作职责

(一)掌握《中国跳绳段位制(试行)》及相关段位制文件,熟知相应段位考评的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

(二)落实考场设施和考评资料。

(三)考评过程中,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不得暗示和沟通。

(四)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评分,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公开执裁。

(五)考生有违纪行为,晋段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提交考评中心。

(六)协助考评中心做好考务工作。

(七)不断努力学习中国跳绳段位制考评知识,提高评定能力。


第五章  晋段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晋段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参与相应级别段位的考评工作;

(二)对跳绳段位制考评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跳绳段位制考评规则和考评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不公正处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晋段官承担以下义务:

(一)热爱跳绳事业,积极推广跳绳运动。

(二)认同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自觉遵守跳绳晋段官相关规定,接受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的管理;

(四)积极接受考评任务,公平、公正地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五)维护中国跳绳段位制和晋段官的声誉。


第六章  晋段官管理

第十四条 注册制度

(一)晋段官取得资格后,每两年完成注册一次。由本人填写注册申请表,交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审核。也可采用培训、考核等审核方式,如未按相关要求执行,将取消晋段官资格。

(二)连续两次未进行注册的,将取消晋段官资质。如需恢复工作资格,须再次各等晋段官考试,重新进行等级认证。

第十五条 晋段官在考评工作中必须统一着晋段官服装,佩戴晋段官徽章,并将徽章佩戴于左胸。禁止奇装异服,全面维护跳绳晋段官的形象,按照作业规范开展考评工作。

第十六条 在中国跳绳段位制开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凡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行使晋段官职责直至撤消晋段官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全国跳绳推广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